关于开展2026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6-02-28 16:19:00来源:颍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各用人单位: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开展2026颍州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以下简称“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申报缴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本区行政区域内2025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及时向所属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机构申报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材料。

二、审核时间

2026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用人单位通过PC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点击“切换区域和部门”,区域选择“颍州区”,部门选择“区残疾人联合会”,点击“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进入后点击“在线办理”,按照操作流程办理即可。2.现场申报。地址:阜阳市颍州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二楼266办公室),联系电话:0558-2199520。

四、申报材料

1.《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法人或授权经办人签名,用人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2.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申报表;

3.劳动合同(在编人员提供编制文件);

4.残疾职工上年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缴费记录(当系统无法自动校验参保情况时需提供个人参保证明);

5.用人单位上年度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的证明和上年度工资表(当系统无法自动校验残疾人工资情况时需提供);

6.用人单位上年度为残疾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因系统无法自动校验残疾职工工资情况,且当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后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需提供);

7.劳务派遣协议(由通过劳务派遣安排残疾人的单位提供,协议应当注明申报残疾人姓名、残疾人证号、派遣时间及计入单位)。

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有效信息,网上申报的上传原件扫描件,现场申报的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材料1、2可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下载。

五、残保金申报缴纳时间

2025年度残保金申报缴纳的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相关说明

(一)自2026年3月1日起,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用人单位,均至颍州区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机构进行申报。

(二)2025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办理进度。联网认证承诺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用人单位申报后应及时办理,填报并提交材料后,审核人员审核后,系统状态为“已审核通过”,需点击“完成申报”,审核结果发送税务机关后,可自行打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前往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残保金;如果审核状态为“已审核未通过”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尽快上传相关资料。

(四)参与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的劳务派遣机构,应当登录中国残联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cdpee.org.cn)进行资质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在联网认证系统中进行劳务派遣业务关联。劳务派遣机构2025年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但未完成资质备案的,用人单位将无法关联该劳务派遣机构办理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

联系人:张洪强,联系电话:0558-2199520。

 

 

颍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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