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培训暨“产品质量监管岗位大练兵”活动。局领导班子、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产品质量监管业务骨干和局各股室负责人参加培训。
活动邀请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管科负责人对国家总局颁布的《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行培训,重点对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配备要求和职责、如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对督促指导企业建立“1张清单(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2个职责(质量安全总监职责、质量安全员守则)、3项制度(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的监管要点和注意事项进行讲解。
此次培训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全局干部对两个规定的理解,提升了监管人员业务水平。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聚焦工业产品质量风险隐患排查、生产过程管控、落实主体责任等开展专项治理提升和帮扶指导,切实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质量安全水平,筑牢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