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保障工作
2023-05-25 18:50:00作者:杨孟茹来源:区财政局

一是坚持落实“先保后征”原则。在拟征收土地报批前,按照征地片区政府补贴资金标准,一次性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存入社保专户。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

二是及时做好财政资金到账工作。根据区人社局核实的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至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专户,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力保障各项民生支出,为颍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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