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河长工作体系。截至目前,区级已设立总河长2名、副总河长1名,区级河长8名,涉及河流18条、湖泊1个;各乡镇街道已设立总河长28名、副总河长19名,乡级河长181名,涉及河流151条、湖泊1个;并积极推进村级河长组织体系建设,已设立河长651名,涉及河流1685条、湖泊1个。
二是设置河流保护标牌。目前,已在颍河、泉河、西湖等19条河湖显著位置竖立区级河长制公示牌50块;在152条河流河湖显著位置,竖立镇级公示牌193块;村级928条河流设置166块公示牌。
三是推进河长巡查工作。截至目前,区级河长完成巡河10余人次,对河流所属乡镇街道下达“问题清单”12个,并跟踪督办;乡级河长完成巡河113人、155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办结。同时,组织交通、水务、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彻底清除泉河南岸南京路向西1.5公里5处无资质砂石码头。
四是加强日常养护管理。河湖管理保护涉及的日常维护交由专业管护公司负责,今年以来落实日常管护奖补费用40余万元。同时,成立11人的水政监察队伍,配备相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加大日常巡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