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联合主管部门管好用好学前教育经费,努力构建公平、优质、可持续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注重足额保障学前教育经费。充分利用好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安心托幼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时将上级资金分解下达到校,足额配套落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等区本级资金1702万元。
二是注重规范学前教育收费管理。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将全区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等纳入政府非税管理,全额缴入同级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是注重财政资金常态化监督管理。开展常态化闭环式监督,聚焦监管重点,优化监管方式。结合资金使用规范、绩效目标及“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加强对各类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