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公告《责令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
2026-04-21 10:52:00来源: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闫浩:

经核查,姓名:闫浩,社会保障号码:341203********3715,于20209月至202112月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23968.16元,大写:贰万叁仟玖佰陆拾捌元壹角陆分。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202623日向您送达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您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第一款“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生新就业的”和《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个人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回;难以一次性退回的,可以签订还款协议分期退回,也可以从其后续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或者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等有关规定,现责令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颍州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专户

银行账号:20000377682266600000048

开户银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安徽农信)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陈怀军、汤胜南

联系电话:0558-2780955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与中清路交口(阜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楼206室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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