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开展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培训
2023-11-22 18:50:00作者:陈学银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11月17日,颍州区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培训。

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时,向参训人员讲解了行政执法的概念和原则,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程序。要求行政执法机关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准确理解行政处罚的性质、功能和作用,准确把握行政执法工作的定位,既要围绕中心工作注重执法办案数量和质量,更要注重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防止片面追求处罚数量和罚没收入。

结合赋予乡镇的13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培训,对立案阶段、调查阶段、案件审查阶段、告知阶段、作出处罚决定阶段、送达阶段、结案阶段等程序性要求进行讲解,重点介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要求,明确调查取证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应当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危害后果、违法情节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及时、公正的调查;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和计算机数据、当事人陈述、监测报告和其他鉴定结论、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等证据,不得以违法手段获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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