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效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衔接资金支持项目监督管理工作,颍州区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分析,制定《颍州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六聚焦、六突出”强化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提升衔接资金使用效能。
聚焦项目安排,科学分配资金突出促农增收。项目安排符合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要求,聚焦集中力量办大事,强化联农带农促增收,围绕“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以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产业富民强村为主线,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基础,优先保障到村到户、联农带农效果显著的项目需求,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聚焦项目建设,侧重产业发展突出谋划先行。分级分类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统筹考虑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比重要求,稳步提升产业发展项目入库规模。聚焦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做好“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增值大文章,推动全产业链发展、产业集聚发展。每年第三季度开展下年度项目谋划,11月中旬完成项目入库,项目库保持适度规模,做到量力而行。
聚焦项目入库,遵循四个步骤突出程序为王。项目入库遵循“申报、审核、论证、审定”程序,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乡镇负责对村级提出的申报项目、区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乡镇提出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区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乡镇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区级领导小组负责对拟入库项目进行审定并形成审定意见。区级财政部门重点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进行审核批复。
聚焦项目实施,做好前置准备突出快捷高效。区级乡村振兴部门、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会同项目主管部门根据本年度资金额度,研究提出下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提前完成土地使用、生态环保、安全评估等前置审批,做好项目开工准备,避免“资金等项目”。项目批复后,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开展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实施期限内完成。批复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调整变更。
聚焦后续管理,加强管护运营突出长效提升。项目完工后,项目实施单位应主动开展自验,自验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向区级项目主管部门申请验收。项目竣工后,参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有关要求,开展项目确权、移交、登记、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工作,纳入相关管理体系,建立管护运营机制,确保资产正常运转。区级每年组织开展资产管护运营情况核查,有效保障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聚焦项目监管,落实绩效管理突出风险把控。衔接资金项目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对绩效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原则上项目开工后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对项目资金实际执行情况与绩效目标偏差较大的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区级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衔接资金项目进行监督、审计、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