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政治站,压实林长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学习《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树立“区级林长”护林防火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明工作责任,拓展颍州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成效。
二是强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审计,压实主体责任。重点关注各地各部门政治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关注造林绿化、古树名木与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和林业转型升级,以及林业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个,促进1家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发挥审计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监督保障作用。
三是认真履行“包保”职责,扎实推进巡林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林长巡查制度常态化,定期对“包保”责任区内树林进行巡查,严格按照《安徽省林长巡林制度(试行)》的规定,及时指出“包保”责任区内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对以往巡林发现问题“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