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处副处长汪建明,联合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对阜阳市金润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新校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督导组深入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新校区榉园餐厅一层食堂、阜阳市金润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详细询问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和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履职情况,现场查看两个单位的餐饮环境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品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餐用具消毒保洁、食品留样情况等。
汪建明指出,要在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基础上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时刻绷紧安全弦,守住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要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严把原料采购关、加工制作关、安全食用关、食品储存关及监督检查关,加强应急管理,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切实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保障师生食品安全。引导学生珍惜粮食,践行“光盘行动”。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台账记录不完整、食品留样不规范、标签标注不明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表示,将对检查组现场提出的问题抓紧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广大师生吃得安全、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