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颍州区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打好污染防治“四场战役”,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两翼”齐飞。
坚持精细化管控,打好蓝天保卫战。对城区街道73个村居社区实施网格化监管,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联动和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成立2个常态化督查检查组,全时段、全方位对建成区涉气源巡查督查,2023年累计排查整治大气污染问题89个。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措施,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投入经费9643万元,购置大中型作业保洁车辆,确保城区机扫率不低于80%。全面加强工业堆场等监督检查,加强夏季臭氧和PM2.5协同管控,开展喷漆喷涂和汽车维修业有机废气专项治理。成立13个秸秆禁烧督查组,分别由处级领导带队对乡镇街道开展不间断督查。建立较完善的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管控机制,2023年累计参与宣传检查人员7600余人次,制止燃放行为14起,查处违规销售行为13起,处罚金额2.4万元,没收烟花爆竹150余件。颍州区2023年上半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3;PM2.5平均浓度4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空气优良天数125天,空气优良率69.1%,空气质量全市排名第一。
坚持多元化治理,打好碧水攻坚战。按照“管厂并重、管网优先”的建设原则,采取市场运作、社会资本参与的方式,目前累计拨付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2.79亿元,因地制宜建设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11个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乡镇政府驻地、中心集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的目标。按照水岸同治、系统治理、统筹推进的原则,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相结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实效。对颍州区新建的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提质增效工程,达到日处理生活污水约7000吨。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帮扶指导,加强对乡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水量,出水水质、水量以及污泥的监管。将14个乡镇街道纳入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考核范围,按月进行排名考核,进行双向补偿。“十四五”期间,我区计划完成68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今年以来,完成11条治理任务,占年度任务78.6%。4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考核指标。
坚持常态化监管,打好净土持久战。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杜绝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建立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多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2023年上半年我区未发现有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现象。严格审批新、改、扩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倾倒等含重金属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目前我区未发现重金属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日常环境监管。根据全区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2023年度,全区11家工业企业列入危废企业管理计划,58家单位申报登记危险废物年度台账,重点为涉废企业、医疗机构、汽车4S店、污水处理厂等,进一步强化涉危涉重企业环境监管。
坚持清单化整治,打好突出环境问题歼灭战。目前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转办颍州区37件信访件已销号36件,目前尚余文峰沿河十里井污水管网工程正在实施,已完成总工程量95%,年底前完成整改销号任务。2022年省第三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45件,相比2019年第二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181件)下降75.1%。目前已完成43件整改任务,整改完成率95.6%,尚余2个项目正在按计划序时推进。2022年第三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通报问题已完成整改上报待销号,并对周边区域进行排查,摸排的16家“散乱污”企业已完成整治。制定印发《颍州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生态环境领域等14个领域为重点,已自查发现四批次共计87个,拟纳入省级清单问题8个;纳入立行立改类清单问题79个,已完成整改。对照排查发现问题,深入举一反三,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