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生态环境分局修订《颍州区生态环境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
明确适用范围。《应急预案》适用范围为本区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跨县区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其他需要区生态环境分局指导、协调、指挥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或其他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本区范围外发生但可能对本区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跨区突发环境事件由该局联合区有关部门,并协调会同市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处置。
明确处置程序。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设定为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四个等级,对不同等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核实、调查取证、处置、善后、解除、信息发布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细化处置措施。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区生态环境部门应立即赴现场调查,指导发生污染事件单位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并及时通报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下游和可能波及的周边地区。针对不同的事件类型、不同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清理污染现场,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根据污染事件的污染强度、范围、持续时间及可能危害公众的程度等情况,酌情考虑提请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时疏散、转移公众。及时清除清理事件现场,避免二次污染。现场应急人员应配备防毒、防酸碱等有毒有害物品的防护衣具,做好自我防护。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分局将进一步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有效控制和减轻环境污染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