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约安徽 向春而行|文史颍州踪迹| 俗话“一亩三分地”的由来
2023-05-11 23:29:00来源:神羊在阜阳

民以食为天。在中国古代社会,自皇帝百官至黎民百姓,都将充盈的粮食视作社稷稳定的重要标志。《国语·周语》云:“民之大事在农。”我国自古以农立国,极重农事,与之相关的礼仪颇多。譬如祭祀社稷、先农、龙王、山川、土地、八蜡、刘猛将军(一说其原形为 取得顺昌大捷的抗金英雄刘锜)仓神、马神和等神祇(qí),且多有重复交叉。古代祭祀这些神祇的场所在阜阳旧志的《城图》上也多有标志。

  但“先农坛”,则是为祭祀农耕文化的创始者神农氏为主而设的最为重要的祭祀载体。神农,即“神明于农业”的意思。神农氏是传说中农业和医药的发明者。相传远古人民过着采集渔猎的生活,他用木制作耒耜(lěi sì古代一种像犁的翻土农具。也用作农具的统称),教民农业生产。此说反映了我国原始时代由采集渔猎进步到农业的情况。又传 “神农尝百草,一日遇七十二毒,得荼(茶)而解之”(《神农本草经》)。这是说神农氏遍尝百草,发现中草药材,教人治病。一说神农即炎帝。

 神农氏画像

  朝廷每年届时在仲春时节,春耕之前,由皇帝亲自到先农坛祭祀掌管农业的神灵,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然后隆重举行“耤田礼”,并在划定的一块肥沃田地上,皇帝先行亲耕为大臣们进行耕作示范。同时要求各州府县也自上而下同时举行祭奠仪式。各地热闹纷繁的祭祀先农活动,彰显了农耕文化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极端重要性。

  北京先农神坛

  明代以先农为大祀,后改中祀,各省不与祭。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朝廷在北京正阳门外西南三公里处,设立了祭祀神农为主的先农坛(因也祭祀山川、太岁等神明,亦称“山川坛”),内设观耕台,作为春季皇帝检阅大臣们农耕的地方,观耕台前(南方)的农田方圆约有“一亩三分地”大小。后来,“一亩三分地”成了日常俗话,并被引申为自己的“小地盘”、“小圈子”,成为个人既定利益和“势力范围”的代名词。

  至清雍正四年(1726年),有大臣针对朝廷重上不重下,“各省不与祭”的问题斗胆上谕:“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礼,天子耤千亩,诸侯百亩。是耕耤可通臣下,守土者允宜遵行。俾知稼墙艰难,察地力肥硗,量天时晴雨。养民务本,道实由之。”皇帝认为有理,遂定议,各省督抚及所属府、州、县,“各于所治地方,择洁净之地设立先农坛及籍田。”自五年(1727年)始,每岁仲春亥日,命地方官率僚属祭先农,行九推礼。是日,先祭先农,礼毕,各官易蟒袍诣籍田。

  阜阳先农坛位置

  颍州(今阜阳市)官府设置的“先农坛,东门外二里,在大校场之西(约在老邮电局、人民影院附近地域),籍田四亩九分。每岁以仲春亥日行耕籍礼,各属同”。(清乾隆《颍州府志》卷之二·建置志)“颍州府阜阳县,籍田4亩9分,每年科钱1000文,贴补办祭”。(清冯煦《皖政辑要》卷四十六·典礼)清代朝廷对地方府州县籍田亩数通常要求为“籍田四亩九分”。但也不是硬性规定,可或多或少,政策灵活。如颍州府阜阳县“籍田四亩九分”、太和县“籍田五亩”, 霍邱县“籍田一亩五分”;凤阳府怀远县“籍田四亩九分”,灵壁县却“籍田20亩”,凤阳县则“籍田一块未及一亩。”可见清代的籍田亩数各地不一,有的比朝廷的“一亩三分地”大很多,有的却小许多。

  历史上,各地官方在立春前后还举办与祭祀先农相关的系列活动。如北宋元祐六年(1091年)八月,文学家、书画家苏东坡知颍州,他遵循“民为邦本,本固方能邦强”的从政理念,重视颍州“好尚稼穑,重于礼文”的风土民情和农耕传统。翌年(1092年)春天,在颍州官府举办的祭奠神农活动仪式上,东坡公虔诚地诵读亲撰的《立春祭土牛祝文》,文曰:“三阳既应,庶草将兴。爰出土牛,以戒农事。丹青设象,盖惟风俗之常;耕获待时,必有阴阳之助。仰惟灵德,佑我穑人。尚飨。”(《苏轼全集》北京燕京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译成白话的意思是:阳春已到,草木萌生。我等堆起土牛,以劝励农耕之事。把土牛的身上涂上油彩,这是由来已久的习俗;耕耘收获正得节令,必然会得到阴阳二气的扶助。我们敬仰你神明之德,希望你能保佑一州的农民。请你接受我的祭飨。

  清朝时的每年春季,颍州“府、县彩仗鼓吹,率各官至东郊演武厅(先农坛),迎芒神、土牛入城。”(清道光《阜阳县志》卷五·风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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