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区林业局会同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查部开展“林长+检察长”工作暨公益诉讼培训,各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街道林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和局属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培训。
会议学习了《森林法》中行政命令、行政处罚和公益诉讼等,解读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此次培训,拓宽了林业工作者林长公益诉讼新思路,提高了基层林业工作人员执法能力,助推了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