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以来,程集镇8个村(居)民委员会下设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由3-7人组成,公共卫生委员从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公共卫生委员会广泛吸纳了热心卫生健康事业,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特长的村民以及村(居)可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不同专业背景的人员,有利于发挥村(居)民委员会议事厅、居民小组等多样的居民自治形式的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协商解决村(居)民健康需求和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问题。
各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的设立,能够更好的加强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