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便民惠民优化服务行动
2021-11-09 15:14:00作者:张玄来源:区民政局

一是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同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是创新发展急难社会救助。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探索在急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由急难发生地审核并发放临时救助金。用好用足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政策规定,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和“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多元化救助方式。

三是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易返贫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为重点,推动部门信息共享,通过数据比对、摸底排查等方式对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及时预警发现可能需要救助的低收入人口。

四是加快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施行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区民政局负责监督指导。对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调查无疑义的救助申请家庭,可不进行民主评议。取消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将低保、特困办理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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