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21-09-16 00:00:00来源:阜阳党风廉政网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日前,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一、颍上县杨湖镇原副县级党委书记、县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傅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2年至2020年,傅东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烟酒、服饰、礼金和消费卡等,折合人民币共计5.9万元。傅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傅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太和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耿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00年至2021年,耿涛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86万元;2012年至2020年,耿涛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耿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耿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处级审判员杨开多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19年1月,杨开多在其主审案件办理过程中,接受案件上诉人代理律师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21年8月,杨开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监委指出,上述三起案例涉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更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不知敬畏、心存侥幸,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为镜鉴、警钟长鸣,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市纪委监委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用伟大建党精神滋养党性修养,从严从紧从实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认识理解,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时刻保持警醒,把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

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持续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通过明察暗访、交叉互查、定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研判分析,注重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高效识别、精准监督,对“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深挖细查、严惩不贷。要强化精准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问题坚持露头就打、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让铁规禁令提威增效,持续释放出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坚持纠树并举,深化以案促改,高质量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完善制度规定、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功效。



上一页:8月份安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1起.. 下一页:三合镇: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集中观看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