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巡察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巡察领导小组下发《关于推进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意见》通知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本区巡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实现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审计、信访等监督贯通融合,进一步形成信息共享、方法互通、力量互助、成果共用的党内监督合力。
巡前资源共享,点准巡察监督“穴位”。巡察机构建立健全制度,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巡前情况互通。每轮巡察组进驻前,巡察办向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审计局、公安局等单位发函,详细列明被巡察单位需要提供的资料信息,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以问题为导向,形成巡察监督的“穴位图”,实现巡察工作部门和单位间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相互促进,为巡察监督提供精准靶向和信息支撑。
巡中强化沟通,做好部门联合“会诊”。巡察期间,通过与各部门强化沟通会商,实现各部门既守土有责、各负其责,又协调协作、密切配合,做深做实巡察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给给予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派员参加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审计部门对相关项目、资金开展专项审计;政法部门提供法律咨询等。各部门单位监督力量更加集中,党的组织优势明显发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巡察监督格局进一步形成。
巡后高效督办,开准巡察整改“药方”。紧盯巡察反馈问题,扎实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巡察反馈后,明确各部门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协作配合机制逐渐完善,工作内容更加明晰,更有可操作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门参加巡察反馈;区纪委、组织部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做好整改方案、整改台账、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的审核把关;区纪委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督办问题线索;组织部、宣传部审核专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巡察机构做好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党内监督力量深度融合、高效协作,整改质效得到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