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通报
2021-06-11 00:00:00来源:颍州区人民检察院

颍州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将“三个规定”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学习等,引导干警把握填报要求、打消思想顾虑。院领导带头填报,职能部门落细落实各项措施,着力推进“三个规定”入脑入心,形成行动自觉。2020年3月至今,颍州区人民检察院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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