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简化认定程序做好参保群众意外伤害受理工作
2021-04-26 15:59:00作者:李晶晶来源:区医保局

  区医保局切实落实“放管服”和简政放权总体要求,会同经办机构国元保险公司多次研究调研,决定调整《颍州区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调查核实表》,取消社区、医疗机构等证明,参保群众只需如实填写受伤住院的基本情况,并在承诺书上签字即可,极大地方便群众办事,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一是认真调研,查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经调研,发现参保群众在办理意外伤害报销等方面,十分不便,需要跑多个地方开具证明,有时候要往返几次,耗费时间长,群众在此方面的满意度低。

  二是统筹协调,加大医保审查力度。与商业经办机构国元保险公司协商,多方面提高城乡医保意外伤害报销的办事效率,保证医保基金的安全。在区人民医院住院结算处开设国元保险医保服务窗口,实行城乡医保意外伤害实时监督。国元保险医保服务窗口通过系统登记情况,实时查看城乡居民入院患者住院信息,当发现意外伤害入院的,第一时间到患者床边调查核实情况。对于是否符合意外伤害补偿条件作出初步判断,确不符合补偿条件的,进行系统登记,并将所有符合和不符合意外伤害补偿条件的患者信息及时报至各城乡医保服务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意外伤害报补资料时,可对不符合报补条件的报补资料不予受理,从而有效控制医保基金的不合理支出。对于在其他医院住院的意外伤害患者,工作人员在受理申请材料后,第一时间核实情况,遇到数额较大或疑似违规病历的,及时现场核实,化解防范风险。

  三是推进实施,提高监管能力。与商业经办机构签订《颍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委托经办协议》,对其意外伤害报销的服务行为、业务质量进行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经办费用将按照考核结果的百分比予以拨付,每年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其开展审计工作,要求对审计出的问题予以整改。建立激励约束和监督机制,要求各司其职,管办分离,规定商保公司因违规操作、审核不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由经办商保负责承担损失。2021年共受理意外伤害报销近1100份,较原来的办理时限缩短了7-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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