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区医保局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培训。辖区内各协议医疗机构负责人、医保办主任参加培训。
会上,医保基金安全监管事务中心负责人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逐条深入细致讲解,并结合日常工作,通过生动形象的具体案例分析讲解,将基金监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
会议强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是我国首部以法条形式出台的医疗保障条例,在医保法治化道路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改变了医疗保障监管工作中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局面,对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保障广大群众医疗合法权益意义重大。各协议医疗机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政治站位,用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要准确把握《条例》要求,严厉杜绝欺诈骗保行为,共同推动医疗保障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