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医保局聘请了8名关心医保事业发展、热心社会监督工作、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较强公信力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医保基金监管社会义务监督员。
医疗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作为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的“守门员”,将采用访谈居民等方式,对协议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及配送企业及参保人的各项工作开展监督,同时还将积极宣传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助力医保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设立医疗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有利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规范医保基金的运行和医疗服务行为,有效打击欺诈骗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