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组织人员成立核查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对新增城乡低保对象,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常态化入户抽查,重点核查审核审批、低保档案是否规范。
在入户核查过程中,检查组实地查看了申请人家庭生活状况及家庭成员收入,走访低保申请人的邻居和周边群众,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并积极向群众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有效提升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检查组要求镇、村(居)要坚持低保长期末端公示,时刻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精心打造“阳光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