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医药服务价格及招标工作,实行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药款直接结算机制。为有效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保障中选药品及时供应,实现全省首家医保基金与中选药企委托的配送公司货款100%直接结算。目前,颍州区医保经办机构已与6家配送公司签订支付协议,1月—9月实现国采周转金支付105.67万元。
二是及时保证抗癌药品的回款,确保群众及时享受降价“红利”。国家医保局和安徽省谈判成功的“17+13+X”种抗癌药品,共计30个品种。其中17种国谈药平均降幅56.7%,13种省谈药平均降幅39.52%,颍州区“17+13+X”种抗癌药2020年1-9月已实现回款303万元(其中17种国谈抗癌药回款268.32万,13种省谈抗癌药回款34.68万)。有效保证了癌症患者买到药、吃上药、吃好药、可报销。
三是积极落实《价格目录》,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根据省、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严格执行《阜阳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19)》《关于调整新冠病毒肺炎相关检测项目规范和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等文件并跟踪督查新价格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医疗服务价格”的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剖析,督促相关医疗机构深刻整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退回医保基金专户违规收费金额共计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