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前谋划,制定应急救治保障方案。成立专项救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待遇费用保障组、救治费用保障组,分别负责协调救治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及时支付患者费用,及时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等工作。全局上下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做好工作衔接,形成专项救治保障工作的合力,全力推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
二是化压力为动力,提高执行能力和效率。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区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取消异地转外支付比例调减规定。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所有临时新增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不设个人先付比例,不受限定支付标准限制,同时进行信息系统管理维护等工作。
三是积极主动履职,提前拨付医保基金。疫情期间,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费用实行预付制。2020年1月26日,提前向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预拨专项医保基金100万元,用于颍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救治的医药费用的报销工作,以减轻医疗机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中资金垫付压力。
四是优化办事流程,保障群众医保待遇享受。开通医保“绿色通道”,紧急事项“及时办”,对入院或者结算窗口发现参保患者信息错误的,经电话联系后,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及时给予办理。常规事项“不见面办”,凡可通过网络、微信、电话办理的医保业务,均不要求参保人员现场办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凡通过网络、微信、电话备案成功的,一律按正常转院办理,同时取消异地转外支付比例调减规定。特殊事项“便民办”,医疗机构可以为慢性病患者临时开具长处方(最长不超过三个月)。非紧急事项“延期办”,2019年10月25日(包含)至疫情结束期间出生的新生儿,参保缴费时间延长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
五是落实降价药品制度,切实惠及群众利益。今年,颍州区已落实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共57个品种,药价平均降幅52.5%,最高降幅96%。落实国家、省谈判抗癌药共30个品种,药价平均降幅48.1%。极大减轻了患者的药费负担,有效缓解了患者看病贵等问题。颍州区建立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药款直接结算机制,大幅提升药款支付效率,促进医药品企业复工复产。目前,医保经办机构已与5家配送公司签订支付协议,实现预付国采周转金26.3万元。
六是克服疫情影响,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持续推进中央通报问题整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认真落实“双包”工作,全面排查,“两不愁三保障”动态清零,通过多部门联合,对未参保的2014、2015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筹资政策再宣传、参保缴费再动员。截至目前,已经摸排出的563名未参保贫困人口,其已经全部参加基本医保。主动服务,及时鉴定慢性病,简化贫困患者慢性病鉴定发证程序,截至5月份,对住院符合慢性病条件未申请鉴定的29名贫困患者主动电话联系,将参保居民联网结算的就诊记录作为鉴定材料,及时进行慢性病鉴定并邮寄发证。真正实现“两手抓、两不误”,做到“双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