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为退休企业职工发放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
2019-07-23 00:00:00作者:徐冬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颍州区对辖区内破产倒闭的退休企业职工发放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凡独生子女家庭父母达到退休年龄,户籍在本辖区内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给予一次性补助6000元。

领导重视,财政全额保障。年初,区委、区政府将独生子女企业职工退休一次性奖励项目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范围,全年分上、下半年两个批次发放,确保当年退休人员当年领取奖励金。区卫生计生委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政策口径,安排部署2019年度资格确认审核工作,确保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认真审核,按照程序办理。该区采取入户核查和单位协查相结合的方式,完成资格审核。入户走访主要核清申报对象的婚育史、收养史、履历史、年龄、姓名等基本信息,企业主管部门协助核查企业运营情况,社保部门协助核查申报对象离退休情况,区卫生健康委业务股室对申报材料进行逐卷审核后确认,财政部门负责打卡发放。

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完成资格确认后在区、街道、社区落实三级公示制度,并设置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全程阳光操作。

2019年上半年共计审核通过206人符合独生子女企业职工退休一次性奖励条件,发放资金41.2万元,已全部通过颍淮农商银行“一卡通”方式将奖励资金存入个人帐户。

上一页:区交通运输分局观看扶贫领域警示教育片.. 下一页:区民政局组织爱心企业开展“八一”拥军慰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