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四个到位”确保贫困人员城乡居保应保尽保
2019-02-14 00:00:00作者:陈亚峰

为加快推进颍州区城乡居保扶贫工作,努力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目前,区人社局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目标,突出问题导向,制定了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专项工作计划和配套措施,确保城乡居保扶贫的精准性、可及性、实效性。

一是加强宣传,确保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以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为单位,采取集中宣讲、广播音频宣传、发放政策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居保扶贫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积极参保登记,做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二是精准核查,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首先由区人社局城乡居保局根据区扶贫、民政、残联、计生等部门提供的贫困人员数据,与城乡居保信息管理系统参保人员进行双向比对,精准筛选出未参保登记的贫困人员名单。再由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经办人员对贫困人员信息的准确性、是否符合参保条件、是否参保进行核实,对错误的信息及时更正并反馈。

三是主动作为,确保社保经办服务到位。积极联系未参保贫困人员,主动为贫困人员开展城乡居保扶贫政策宣传和参保登记等经办服务工作。对行动不便的贫困人员,提供上门服务,切实推动应保尽保。对户口不在本区、无户口、无身份证等不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向其宣传城乡居保扶贫政策,待取得本地户籍后才能享受城乡居保政府代缴政策。

四是建立台账,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建立扶贫攻坚参保进度台帐,实现贫困人员参保动态管理,每月进行参保数据更新,做到扶贫精准再识别,提高城乡居保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贫困人员尽早实现脱贫目标。对放弃参保资格且不愿意签署意向书的贫困人员由村、居(社区)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见证后签字确认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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