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区坚持提标扩面,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低收入、五保老人、孤儿、残疾人、临时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生活无忧。同时,为保障社会救助公平公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社会力量对现有低保、五保对象一户不漏进行认定评估,对不符合条件坚决清退,确保应退尽退,应保尽保。
一是保障低收入群体。2018年城乡低保实行“两线合一”,并提标扩面,切实增强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保障。2018年,全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7844.3万元、城市低保金7124.1万元。
二是保障五保老人群体。完善特困供养制度,2018年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4388人、1736.5万元。
三是保障孤儿群体。2018年,全区供养孤儿253人,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257.04万元。
四是保障残疾人群体。2018年,全区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37.3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37.8万元,精神残疾人服药补助142.1万元。
五是保障临时困难群体。对急难型临时救助,实行救助前置审批,提高临时救助时效,解群众燃眉之急。2018年度累计救助临时困难群众685人次,发临时救助款2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