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至11月23日,由区纪委、区农委、区财政局联合组成的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调研组赴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太仓市开展了为期三天的调研学习活动。
在此次调研学习中,调研组实地考察了金湖县黎城镇、塔集镇和太仓市城厢镇的农村“三资”管理模式。调研了解到,目前两县市运行的第三方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坐班制,由第三方中介机构选派人员作为驻村出纳、驻镇会计,并在县区设置财务总监,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完全独立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相关会计业务;二是代办制,第三方代理记账机构每月固定时间,到镇收付中心接收各村的凭证、票据和相关附件材料,按照“一事一记”的模式代理村级财务记账,录入统一提供的核算系统,建立电子帐,编制会计记账凭证,装订纸质账簿。坐班制适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成熟、经济体量大的乡镇,代理费用相对较高;代办制适用于村集体经济欠发达、经济体量小的乡镇,代理费用相对较低。
此次调研活动,为全区接下来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提供了参考,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