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搭平台。按照“3+X”功能建设模式,推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三项基本服务进驻区、乡镇、村三级实体平台。目前,全区建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4个,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8个。
二是提质效。通过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质量“回头看”、组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质量第三方评审等方式,对法律服务进行综合考评,以考评促提升。
三是强顾问。积极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选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丰富、专业知识扎实、责任心强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解决基层群众法律问题,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全区156个村(居)法律顾问全部聘任完毕,累计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10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近4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