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就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下发通知,确保春节期间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
通知要求全区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四项制度”,即落实农村自办宴席报备制度、农村自办宴席厨师持证上岗制度、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及原料检查制度、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消毒制度,努力将食品安全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此外,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多措并举切实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