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宣传:高层居民建筑防火指要
2017-09-20 00:00:00作者:消防大队

    居民篇

  1、家中配备灭火器、逃生面罩、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等常用器材。

  2、装饰装修尽量不用或少用易燃可燃材料。

  3、不随意丢弃烟头火种,不卧床吸烟。

  4、教育儿童不玩火,不随意摆弄电气设备,不让未成年人独自在家。

  5、蚊香点燃后不要放在可燃物上;不长时间使用电子蚊香。

  6、家中和储藏室不存放汽油、酒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7、小心使用明火,远离可燃易燃物品。

  8、家中燃气设施定期对表后阀、燃气燃烧器具、连接软管、报警切断装置维护检测更换。

  9、燃气泄漏,速关阀门,开门窗通风,不触动电器开关,不使用明火。

  10、离家前检查用电器具、遗留火种,关闭燃气开关。

  11、不私接乱拉电线,不在插座上过多使用电器设备,长期不用时切断电源。

  12、经常检查家中电气线路,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家装时电器线路要符合荷载要求。

  13、不折叠使用、不长时间连续使用电热毯。

  14、不在走廊、楼梯间、地下室、室内停放电动车或充电。

  15、停车不占用消防车通道。

  16、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堆放杂物,不设闸上锁。

  17、随手关闭常闭式防火门。

  18、不在建筑管道井内堆放杂物。

  19、爱护消防设施、器材,了解掌握使用方法,不挪作他用。

  20、不损坏、埋压、圈占室外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

  21、不将防烟楼梯间前室、电梯前室占为己有,不遮挡、损坏室内消防设施。

  22、不在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23、居住在顶层的居民不得锁闭通向楼顶屋面的防火门。

  物业管理篇

  1、不锁闭通向楼顶屋面的防火门,及时制止锁闭通向楼顶屋面防火门的行为。

  2、建筑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对公共区域的电气线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3、建筑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4、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2人持证上岗、24小时在位。

  5、做好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按标准配齐人员、装备,加强灭火疏散演练。

  7、利用楼宇广告、社区宣传栏宣传消防常识。

  8、严禁在有人居住的楼宇开展明火施工作业。

  9、及时修补建筑破损外墙,避免外来火源引燃外墙保温材料。

  10、不在建筑外墙附近动火作业,不在建筑外墙周围堆放可燃物。

  11、建筑内消防设施、器材要配备使用说明,室外消防设施要设置明显标识。

  12、不在小区内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13、及时制止在走廊、楼梯间、地下室、室内停放电动车或充电的行为。

  14、及时制止在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15、定期组织楼长、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16、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及时制止或拨打96119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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