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镇“一七十”工作法建立健全村干部廉洁廉政档案
2017-08-02 00:00:00作者:三合镇
为全面准确掌握村干部的基本情况,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对村干部规范化、全面化管理。三合镇通过“一七十”工作法建立健全村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制度。
    “一”是一个组织。三合镇党委、政府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任成员的村干部廉洁廉政档案建设工程领导小组。
    “七”是七个部门。镇纪委负责收集、整理村干部呈报、提供的个人档案信息资料。组织办、派出所、计生办、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等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职权范围内的有关村干部信息资料,以上部门提供的材料,要在材料上载明出处和日期,并加盖公章,并及时移交镇纪委。
    “十”是十个方面。三合镇村干部廉洁廉政档案包括:1.本人、配偶及子女基本信息类;2.本人、配偶及子女财产申报类;3.本人、配偶及子女信访问题类;4.干部拒收或上交礼金、礼品情况类;5.本人、配偶及子女收到查处或涉嫌犯罪情况类;6.个人谈话记录情况类;7.奖励惩处类;8.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类;9.考核考察类;10.党风廉政建设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类。
    在此基础之上,三合镇将此项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并在纸质档案完善的基础上建立村干部廉洁廉政档案动态卡,保证时刻监督,随时变动随时更新。通过村干部廉洁廉政档案的建立,更有力地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助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三合镇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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