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镇管理,优化城镇环境,进一步强化颍州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经区委、区政府和城南新区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30名(因工作需要已先行补录5名协管员,本次实招25名),现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热爱城市管理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无不良历史记录;
(四)退伍军人和具有规划、法律、土木工程、财会和信息技术专业特长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培训、试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 26日至2017年7月3日。
(二)报名地点:颍州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淮河路南苑安居工程综合楼二楼,新六院北100米),电话:2176697。
(三)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其中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同底近期照片4张,填写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五)2017年7月5日到颍州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
(六)考试:总成绩100分,采取体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体能测试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见《体能测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体检、考核。
(八)体检、考核: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考核内容主要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若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颍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式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及待遇
招聘人员聘用后,同本区以往招聘的城管协管人员待遇相同。
五、监督检查
此次招聘工作由颍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0558-2170283(区城管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 0558-2176697(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颍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