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阜阳市颍州区教育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颍州区教育扶贫(一期)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四、采购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总投资37506.34万元,总占地面积126666.67平方米(约合190亩),总建筑面积93137.98平方米,项目共涉及南京路第三小学、东清小学、阜阳市南京路第二小学和清河中心学校四所学校,项目建成后增设班级176个,新增容纳学生8160人。其中:南京路第三小学计划在原校区南侧(颍西办事处罗庄社区,南京路西侧与颍南大道交叉处)新征土地约6亩,扩建 1栋5569平方米的教学楼,同时配套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绿化、道路等辅助工程;东清小学扩建位置在原校区东南侧(北至一道河路、东至中清路、南至颍南大道、西至林颍路),新征土地约合90亩,总扩建面积39589.98平方米,其中综合楼6360.56平方米,教学楼25150.22平方米,礼堂2268.12平方米,风雨操场1564.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46.76平方米。同时配套给排水、变配电、消防、道路、绿化、篮球、羽毛球场、操场等辅助工程;南京路第二小扩建位置在原校区东北侧(阜阳市南京路罗庄社区境内,西三环路东侧)新征土地约30亩,扩建 8347平方米的教学楼,同时配套给排水、变配电、消防、标准化操场、绿化、道路等辅助工程;清河中心学校搬迁重建位置在西清路以西、西园路以北、马场路以东,项目新征土地约64亩。学校新建总面积36016平方米,其中综合楼14500平方米,教学楼11802平方米,实验楼9664平方米,门岗室50平方米。同时配套给排水、变配电、消防、道路、绿化、篮球、羽毛球场、操场等辅助工程。项目用地均采用国有土地划拨的方式取得。
项目估算总投资37506.34万元。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资质、专业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2017年3月16日,我们对阜阳市颍州区教育局要求阜阳市颍州区教育扶贫(一期)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进行专家论证。经查阅资料和讨论交流、形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阜阳市颍州区教育扶贫(一期)项目为我区的重点工程项目,涉及面广,工程投资较大,该项目的实施响应国家的要求,推行阜阳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适应阜阳市颍州区快速发展的要求。
(二)鉴于目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紧缺,参照其他城市同性质的做法,结合当前国家在贷款融资方面的政策要求,急需紧紧抓住政策窗口期,选择一家信誉好,且实力相当的单位来承担此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项目能真正实施到位。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本项采购需求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规定,专家组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三)阜阳市颍州区交通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担颍州区乡镇及颍州开发区范围内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产业、能源、交通及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土地复垦与整治。专家组认为可由阜阳市颍州区交通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担阜阳市颍州区教育扶贫(一期)项目的服务工作。
七、拟定供应商
阜阳市颍州区交通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八、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反映。
采购部门:阜阳市颍州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2235526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