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月25日下午,颍州区纪委召集部分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基层站所、村居主要负责同志和区纪委机关有关科室、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就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管好“微官”、用好“微权”、严惩“微腐”等方面工作开展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魏宏伟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介绍了2016年区纪委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与会人员结合部门职责、“两个责任”落实等方面,就2017年及今后颍州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加强村干部教育管理、完善监管考核体系、强化阳光公开、“三资”监管、财务管理以及村干部的选拔任用、待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近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颍州区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总要求,先后在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阳光村务常态化建设、勤政廉政模范典型示范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会议要求,2017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一是要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和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要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强化管党治党意识,把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应尽之责;二是要及早谋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居(社区)干部监督管理,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市区巡察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方案,完善工作思路,强化日常管理。三是要狠抓落实,颍州区阳光村务公开、三资管理、村务监督等方面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制度要求,抓好落实;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特别是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要主动作为,把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检查督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