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委、区纪委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理念,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纪律来抓。区委常委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要求11名区委常委任考核组组长,亲自带队对全区各单位进行党风廉政考核,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区纪委要抽调人员全力参与到考核中去,通过考核检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此次考核以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工)委、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为考核重点,同时检查被考核单位领导干部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考核采取单位自查、召开汇报会、开展民主测评、进行个别谈话及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并将对考核结果位居乡镇街道前三名及区直单位前十名的单位进行表彰,对位居乡镇街道最后一名、区直单位最后三名的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落后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和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