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26-01-09 10:01:00来源: 区交通运输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2号)第五十八条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再具备开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由原许可机关撤销原许可。”,现决定依法撤销颍州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并且不再具备开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阜阳市富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安徽京九丝绸股份公司、阜阳市韩雪商贸有限公司、阜阳市蚂蚁搬家有限公司、阜阳市清祥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阜阳仕崇商贸有限公司、安徽毅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阜阳跃君吊装服务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详情见附表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和《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三章第一节第三大项第(五)小项规定“监督履行投入车辆承诺:被许可人作出投入车辆承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其按照承诺书的承诺期限投入运输车辆。车辆投入时限不得超过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天。超过承诺期限未投入车辆的,许可证件自动失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媒体公告。”现决定对未按照承诺投入运输车辆的阜阳市欣然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徽中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阜阳华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徽神东物流有限公司、安徽匠广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安徽国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阜阳鸣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依法撤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详情见附表2)。

公告期时间:2026年1月9日至2月7日,共计30日。企业若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市交通运输局颍州分局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中南大道9号,联系电话:0558-2567610)。公告期满后,企业可在六十日内向阜阳市人民政府或颍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颍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阜阳市交通运输局颍州分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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