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密切关注,信息比对。定期与乡村振兴、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信息共享,积极开展数据比对,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二是动态监测,定期排查。充分依托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对出现预警的人员,加强数据分析比对,全面摸底排查,及时处置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
三是规范程序,落实政策。乡镇街道对低收入人口梳理分类,分析研判,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分层分类落实救助政策。
截至目前,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纳入农村低保2067人、特困供养671人;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1129人;临时救助累计22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4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