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旧志记载,明代颍州北城西北隅驻扎有军事机构颍川卫(颍州卫),并设立有两个校军场:在古城池内金鸡附近规模较小的一个叫“小校场”;在古城池东廓外迤北二里面积较大的一个称“大教场”,也称“教军场”、“演武场”、“演武厅”等。
大校场,“辐员可十顷,週以墙垣,为前门,为将台,为厅三楹,为月台,有退厅。”大校场内还建有“旗纛庙”。旗纛(dào),人们习惯读音为旗纛(dù)。旗纛庙是古代军队举行祭祀活动的场所,祭祀军旗,为了祈求出师大捷,旗开得胜。“每岁管操官以清明后开操,五月初止;霜降日开操,十月终止”(清顺治《颍州志》七卷·军卫志)。古代驻军通过平时的练兵习武和操演,以保持军队的整体合力和军人的旺盛战斗力。
清沿明制,颍州演武场仍在原址未动,但训练场地逐渐被附近居民侵占而规模缩小。清康熙三十七年(1698),就是创建文峰塔的那位知州陈九陛,见这样下去不行,就开展清理非法占有官地,共清出小地一顷八十二亩,还为此立“禁止侵占”碑记。
进入民国十二年(1923)时,阜阳县利用东关外大校场(演武厅)设立体育场,分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器械区。民国二十七年(1938),体育场迁往城西南角白衣楼下,即第一公园处(原一职高,今称阜阳现代职业教育学校)。民国二十四年(1935),在大校场(演武厅)旧址成立“农业推广所”,一名“森林施业所”。民国三十五年《阜阳县城厢图》标注为“农林场”(阜阳县农场)。专员南岳峻以公产换邻近周姓、赵姓土地五十亩,合计地二百三十二亩零(民国《阜阳县志续编》卷二·建置志,第40页)。
建国后的50年代初,阜阳为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经行署批准,于1952年将此处(大校场)的一部分辟为田径场和球类活动场,占地70亩。另一部分辟为阜阳专区农场花园(属阜阳专区农场分场1950年至1953年,部分土地辟作公园)。
这处新建的体育场所,阜阳官方名称为“人民广场”,百姓习称“人民路广场”、“大校场”、“体育场”等。这里是当年城区最大的开展各类活动的场所,集进行体育活动事项与举办大型群众集会、庆祝活动与一体。
我市文史作家张杰先生在《人民路的故事》一文中描述:“人民广场建成后,曾多次在这里召开过万人大会,每到开大会时,阜城各企事业单位高举着旗帜走过人民路,涌进广场。一时间,广场上人头攒动,红旗招展,其情景蔚为壮观。人民广场也曾举办过无数次大型田径运动会,比赛期间,广场上围满了观看比赛的人群,就连靠近广场的人民路上也摆满了卖汽水、花生、瓜子的小吃摊,犹如集市一般”。
1959年,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周年,形制上仿照北京天安门城楼,在人民广场兴建了三层(包括墩台)重檐歇山翘角的观礼台仿古建筑。观礼台坐北面南,城楼面宽五楹,其墩台南面有拱券门两个,圆形窗户五个,墩台两侧建有附台。整个观礼台建筑巍峨高耸,气势恢弘。观礼台后面是东西走向绿树成荫的清颍路,路北为清颍公园(时称青颍公园)。在10月1日当天,阜阳在人民广场举行10万人大会和欢庆游行,晚间施放焰火,举行盛大文艺演出,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10周年。阜阳专区所辖各县同时召开庆祝大会,亳州还举办了运动会。
1962年秋,由于外界议论人民广场的观礼台(门楼、附台)很像北京天安门城楼的样子。对此当时的领导便有了几分顾忌,唯恐有“僭越”(超越本级)之嫌,遂将观礼台拆去一层,改为二层歇山翘角仿古建筑,附台也同时拆除,两个拱券门亦封堵改为方形窗户。改变层数后的观礼台,建筑的比例显得不太协调,墩台上的门楼低眉垂眼,与以往气宇轩昂的风韵相差甚远。
位于人民路繁华地段的人民广场,曾是雄居阜阳中心区域的一块宝地。据《阜阳大事记》(中国发展出版社,2010年4月第1版)记载:1993年3月30日,人民广场被原县级阜阳市政府出让给开发商(在其界址建新世纪广场商业综合体),面积30亩,偿金800万元,出让期50年。此为阜阳地区首次向外商有偿出土地。目前出让期才刚刚过半。
此后,这处有着悠久历史文化底蕴的胜迹宝地,被拆除殆尽,彻底地消逝在了阜阳人民的视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