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颍州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管理风险,颍州区出台《颍州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对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是明确管理范围。该办法适用颍州区行政事业单位(含乡镇、街道,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预算单位的财务机构统一办理本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手续,并负责本单位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二是完善审批流程。对预算单位上报开户材料、局内部审核审批流程做出明确要求,同时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申请开立及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负责,推进银行账户开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三是加强账户管理与监督。建立银行账户管理台账,对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实施动态监控,实行账户存款变动情况按月(季度)报送制,跟踪监督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情况,建立区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管理档案,严格要求预算单位按照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办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