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区财政局积极制定金融担保贴息政策,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难题,助推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壮大。
一是精准定位服务对象,严格限定贴息范围。制定《颍州区农业信贷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对通过农业信贷融资担保贷款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贷款贴息,并以免审即享方式兑现贴息政策。
二是严格明确贴息标准,精准计算贴息金额。采取经营主体先付息、财政后贴息的方式,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50%的标准给予贴息。如贷款主体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发生的用款期限计算该贷款主体的贴息金额。
三是精简规范申报程序,及时开展资金兑付。坚持精简高效原则,无需贷款主体申报,由省农担公司和相关合作银行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主体,测算贴息金额,区财政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向市级申报,并在收到上级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兑付至相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款账户。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持续强化风险防控。通过线上线下、主动送政策上门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知晓率,及时解决兑现问题难题,全力推动贴息政策有效落实、顺利推进、精准兑现。充分发挥农村金融工作站作用,严把准入关、使用关、审核关、监管关,全面落实失信惩戒机制,及时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