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的适应新形式新任务,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建立审计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和激励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干事创业、奋勇争先、创新发展热情,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近日,颍州区审计局研究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审计容错免责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的出台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和重要作用。
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迫切需要。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指出,“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他们更好带领群众干事创业,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审计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出台本办法是切实践行“两个维护”和衷心拥护“两个确立”的具体体现。
二是落实上级审计机关文件规定的具体举措。2016年2月,审计署印发了《关于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意见》,首次提出了以“三个区分”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即:审慎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审慎区分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审慎区分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 “容错”与“纠错”互为促进,缺一不可。
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和市委办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审计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皖审委办发〔2021〕20号)、《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阜办发〔2018〕17号),颍州区审计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审计容错免责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并在实践中深化运用。
三是审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有力抓手。在新发展阶段,国家审计要站在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围绕促进“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开展审计监督,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审计作为执行国家政策和监督机关,理解和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是审计工作的基础,要把重点审计事项置于经济社会运行的大背景下进行分析,把审计发现的具体问题放在改革发展大局下进行审视。科学把握新常态下审计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审计监督理念,积极维护干部干事创业和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促进广大干部解放新思想和解除后顾之忧,推动改革创新和工作突破。
四是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工作的现实需求。坚持聚焦“三个区分开来”,立足经济监督主业主责,审慎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从政策法规是否符合改革方向、决策程序是否经过集体研究、实际结果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4个层面,综合分析研判,把被审计对象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坚持问题导向,“宽容失误”不是“纵容包庇”,杜绝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注重在揭示发现问题的同时,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提出具体可行的审计建议,真正实现“以研促审、以审促研、研审相长”,进一步促进研究型审计工作提质增效。
五是聚焦问题整改,提升监督效能的有效途径。强化容错申请、调查核实、集体审定、结果运用、信息公开、资料归档程序环节,与审计项目质量管理流程的控制环节相互整合衔接,体现审计容错纠错免责机制的科学性、严谨性、规范性。同时提出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并密切跟踪反映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的总结归纳和调查研究,注重反映经济社会运行中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扎实做好审计监督的“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