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2021-02-03 00:00:00来源:温州海事局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思想深邃、内涵丰富,系统回答了如何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是安全生产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是我们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在宁波舟山港,总书记指示:港口是基础性、枢纽性设施,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宁波舟山港在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是“硬核”力量。要坚持一流标准,把港口建设好、管理好,努力打造世界一流强港,为国家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在杭州城市大脑,总书记指示: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前景广阔。各地城市管理者、科研人员和大数据等行业从业者纷纷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遵循。 (2020年3月29日至4月1日,习近平在浙江考察)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部分摘要):

生命重于泰山。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2020年4月10日,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全国正在复工复产,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0年4月10日,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同时,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深入排查火灾、泥石流、安全生产等各类隐患,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遏制事故灾难多发势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2020年3月31日,对四川西昌市经久乡森林火灾作出重要指示)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2020年1月19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重要指示)

 

抓紧研究制定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组织、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2019年11月29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2019年3月22日,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作出重要指示)

 

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主要安全生产职责,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强化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2018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要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整体水平,注意从源头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要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2017年2月17日,在全国安全工作座谈会的讲话)

 

要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2017年2月17日,在全国安全工作座谈会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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