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职责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时间及对象
(一)抽查时间
2021年1月至12月。
(二)抽查对象
重点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7家(见附件)
二、抽查内容
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规程、设施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培训等情况。
三、具体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配合相关单位建立检查任务和责任清单,落实印发排查治理台账,清晰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建立严密的安全防范体系,增强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2.狠抓隐患整治。把治隐患,防事故作为重中之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限期完成整改,确保不留后患。
3.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安全生产检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预案,加强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应急联动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处置。一旦发生事故后,要做到“三个第一”,即“第一时间报送有关信息,领导第一时间到现场,第一时间组织施救”,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颍州区三塔集镇应急办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