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巡察公告
2021-11-18 15:10:00来源:颍州区委巡察办

根据省委关于涉粮问题省市县三级联动专项巡视巡察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2月20日对颍州区商务粮食局党组及其所属的6个涉粮企事业单位、13个基层粮站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颍州区商务粮食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股室、二级机构、所属企业和基层粮站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专项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重点监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及省市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情况;重点监督粮食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情况;重点监督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情况;重点监督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等环节的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重点监督巡视巡察、审计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广润国际大酒店8楼8820房间(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与柳林路交叉口);

(二)邮政信箱:安徽省阜阳市0070号邮政信箱;

(三)意见信箱:阜阳市广润国际大酒店门口,颍州区商务粮食局及所辖企事业单位、基层粮站和所在乡镇政府门口;

(四)电子邮箱:fyswd4xcz@163.com;

(五)专门值班电话:15357609075。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00至18:00,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颍州区商务粮食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股室、二级机构、所属企业和基层粮站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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