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出台实施意见助力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
2021-11-01 00:00:00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近日,阜阳市委出台《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健全完善“三不”一体推进体制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实施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为建设“三地一区一城”、勇当皖北振兴“排头兵”,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阜阳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实施意见》注重把握“三不一体”的内在逻辑,构建一体推进的体制机制,使之成为相互衔接、联动贯通的有机整体,切实放大“三不”叠加效应。

《实施意见》共3章17条主要内容,在省委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合并调整充实了相关内容,并吸收了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和经验。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等5个方面发力,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从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强化同级监督和对“关键少数”干部监督等6个方面着手,健全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从加强理想信念和党纪国法教育、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等6个方面下功夫,健全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该17条内容共同构成了全市“三不”一体推进体制机制建设的四梁八柱。

《实施意见》对各级党委(党组)的责任作出划分,其中明确要求各级纪委监委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职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协助同级党委、督促下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对一体推进“三不”工作不力,“四风”问题突出、出现顶风违纪行为,或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施“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

下一步,该市纪委监委将认真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谋划、精准施策,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堵点”、解决“难点”,力争取得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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