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动员会
2018-04-28 00:00:00作者:区政办

4月28日,颍州区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动员会,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区环保局、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农委、经信委、卫计委、统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副区长杜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杨继海主持会议。

会上,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传达了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工作要求,解读了《颍州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对近期环保工作进行了安排。

杜刚要求,一要明确目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在生态环保工作方面作出的重大部署,目的就是要摸清底数,精准治污,奠定环保工作的重要基础。二要把握时点。按照上级要求,此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12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三要明晰内容。要将全区有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户全部纳入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四要严格路线。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即将发布的各类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技术规范、污染物核算方法,通过入户登记调查、监测、排查、核算、综合分析等手段,严格开展普查工作。五要组织动员。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召开动员会,落实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制定工作方案,52日前报区环保委办公室。六要紧扣步骤。要按照普查工作安排,分阶段组织实施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总结发布等方面工作,2017年完成前期准备、启动清查建库,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七要强化督查。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各地普查工作落实情况严格开展督查,按照序时进度,保证任务完成。八要严明纪律。各地、各普查领导小组单位要按照依法普查原则,实事求是开展普查数据核查和质量评估,规范工作流程,保障普查质量。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等行为要严肃追责。

会议还对城乡环境整治、西湖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进行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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