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江武一行人到颍州区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督察。督察组采取听取汇报、谈心谈话及查看台账资料等方式进行督察。汇报会在颍州区法院会议室召开,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世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德文,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峰,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刘建斌等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张俊杰主持。
会上,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刘建斌汇报了颍州区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成绩以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并表示将围绕“抓好改革与抓好队伍稳定相统一,抓好改革与抓好业务工作相统一”全面推进颍州区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区法院、区检察院也分别向督察组做出汇报。随后,视察组与区司法体制改革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交流了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看法和意见。
张俊杰指出,颍州区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推进,严格落实,今后将组织学习市院及其他地区的经验和思路,认真梳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颍州区具体情况,研究安排,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薛江武强调,颍州区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把握到位,井然有序,取得了初步成效。在下一步工作中,要积极应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适应改革趋势,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党委政法要充分认识司法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教育,积极做好统筹协调,确保政治思想不乱、改革力度不减、干部队伍不散。二是抓重点工作,正确把握方向。重点围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等四个方面,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三是以查促行,严格落实工作。坚持入额人员办案制度,特别是入额领导干部办案落实情况,健全入额领导干部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的常态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