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森林公安叫停一马戏团狮虎表演演出活动
2017-02-24 00:00:00作者:董永华

2月21日,颍州森林公安分局值班民警接一位动物保护爱心人士举报电话称,在程集镇张寨集有一个马戏团正在有老虎、狮子、狗熊等凶猛动物演出活动,围观群众很多,现场有动物都受伤了,还被人用皮鞭驱赶演出,很是可怜,希望森林公安管管。警情即是命令,分局当班领导带领民警第一时间来到事发地点。

在程集镇张寨集中心路西搭建一处马戏团表演封闭舞台,工作人员在入口处播放超强音乐,吸引招揽赶集群众入场观看老虎、狮子刺激表演。民警出示工作证件进入封闭表演场区,发现很多观众正围在展台“零距离”观看。在场区后台发现一只狮子、一只老虎、一只狗熊和一只猕猴,分别装在铁笼里。这些动物都是国家重点保护Ⅰ、Ⅱ级野生动物,民警向马戏团负责人说明来意,让其提供这些动物的来源证明。 经现场盘查,马戏团负责人闫某,阜阳临泉滑集农民,其向民警提供给了这些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复印件和一份过期陆生野生动物运输证明。这些动物来自河南项城。驯养繁殖上述动物业主为余某某。马戏团负责人闫某与河南项城余某签订租用动物表演协议。2月20日来到张寨集上私自确定演出。

结合盘查了解情况,民警正告马戏团负责人闫某两个主要问题,马戏团表演活动应立即停止。一是表演场地设施不符合猛兽动物表演标准条件,表演动物一旦失控,后果不堪设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况且群众举报还有表演中虐待动物嫌疑;二是这些动物运输证明过期应配合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马戏团负责人闫某当即接受民警意见,停止演出。当天下午就拆除了舞台,闫某主动到分局接受调查处理。

新《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利用野生动物进行公众展示展演活动林业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因马戏团野生动物表演安全无保障和来源运输野生动物行为违法,其演出活动被颍州森林公安及时叫停,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也是贯彻执行新《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监管的一次有力执法实践。在此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春季各地集市纷纷举办各种庙会,一些不正规马戏团瞅准商机,利用动物四处搭台演出,千万不要到没有安全保障的猛兽表演场所观看节目。

上一页:省红十字会检查颍州区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项目.. 下一页:区委考核组对区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